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6月26日,我校纪委书记蒋有红在党政办公楼大会议室为我校全体纪检干部及其联系的会计学院、语言与传媒学院两个教学院部的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堂学习《监察法》的专题党课。
蒋书记从六个方面对《监察法》进行深入浅出,深刻透彻的讲解,一是介绍《监察法》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色;二是从《监察法》就是反腐败国家立法的角度阐述;三是指出《监察法》填补了权力监督的空白;四是为强化自我监督的制度体现;五是介绍留置是法制思维反腐的重要体现;六是对“谁来监督纪委”作出回答。
通过此次的党课学习,使全体同志对《监察法》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了解到监察制度在我国历史上的发展过程,认识到监察法具有反腐败的专门性,使监督对象范围更宽,监督内容覆盖面更广,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制度体现,并对留置这一监督措施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尤其是对当下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话题“谁来监督纪委”,有了更明确的认识。
最后,纪委书记蒋有红同志强调:贯彻落实《监察法》,要求我们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理念,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同时要自觉接受监督,强化自我监督,以优良作风和优异成绩取信于师生。